
性平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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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標題文件
組織架構: |
本會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|
一、主任委員:由校長擔任。 |
二、當然委員:由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太保分部執行長、進修推廣部主任、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人事主任擔任。 |
三、教師代表、職工代表、學生代表由校長聘任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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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項組織成員須具備性別平等意識,其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。委員因故出缺時,繼任委員之任期至該原任之任期屆滿之日止。 |
工作項目: |
一、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,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,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。 |
二、規劃或辦理學生、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。 |
三、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、教學及評量。 |
四、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,建立機制,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。 |
五、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。 |
六、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。 |
七、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。 |
八、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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